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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设立金融机构的规定,不得设立金融机构的规定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得设立金融机构的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不得设立金融机构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所有银行成立都需要银监会批准吗?

答案是一定的。

不得设立金融机构的规定,不得设立金融机构的规定有哪些

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银监会,主要是监管银行和信托公司的权利机关,保监会主要是监管保险公司的权利机关,2018年3月,两个机构合并,称为银保监会,最终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的监管部门是银保监会。

监管部门是权利机关,负责监管所有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的大小事宜,所以,银行的成立,必须有银保监的批准!

银行是国家重要的经济命脉,金融风险和波动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所以我国对金融管控非常严格。

虽然目前银行众多,竞争激烈趋于白热化,但对新银行的设立门槛还是非常高,要求非常苛刻,设立一个银行经过银监局严格审批。虽然现在也出台了存款保险制度,银行理论上可以破产,但老百姓接受还有一个过程,银行背后还是有隐形国家信用的

农信社,城信社,农商行,市联社,省联社到底有什么区别?

农村信用社合作社针对农村的,城市信用社针对城区的。最早时代,都是农民、居民入股,以后都转为国有持股。90年代后改制,员工参股、一些企业参股,甚至国资退出。信用社改制提升后,成立了农商行。各地信用社、农商银行都是独立法人,但省政府通过省市联社管理各社,人事权在联社,并不是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命的。

农信社,是农村信用社的总称,就地域而言,指我国所有的农村信用社!

城信社类似,指全国所有的城市信用社,是各市政府合办的信用社!

农商行,是指某地区农村信用社,发展到一定程度,成立农村商业银行,例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走的股份制之路!

市联社仍是农村信用社,在今天看,应是发展缓慢,仍以旧称乎谓之!如XX农村信用联社!

省联社,全称应是山东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简称省联社!信用社在中央没有领导机构,不象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在北京都有总行,信用社到省一级,便是最高机构了,省內所有的农商行市联社都属它领导,它既有调整人事的权力,又能监督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还有自己财权等!各农商行因为实行的股份制,象济南青岛潍坊农商行,独立经营,接受督查,员工的人事权,它不大参与,由各农商行自定!

——这里边,城市信用社不是农信社,别的统称农信社可也!

——如此而己!

农信社,是农村信用社的总称。

城信社,类似指全国所有的城市信用社,是各市政府合办的信用社。

农商行,是指某地区农村信用社,发展到一定程度,成立农村商业银行,例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走的股份制之路。

先看城信社

城信社全称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属于我国经济和金融改革的产物,在改革开放后产生,主要设在大中型城市。1993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停止审批成立新的城信社;1995年后根据国务院指导,地级市城信社逐步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2012年3月29日全国最后一家城市信用社宁波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商行,全称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信用社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截止目前已有多家城商行进入资本市场,其中比较知名的有北京银行,是全国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截止2018年上半年,中国城商行前三名是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

农商行和农信社本身都是一家的。只不过农商行是股份制有限公司,而农信社是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农村商业银行是从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而来,不过需要一定条件:农信社必须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各项监管指标符合农村商业银行标准了才能改制挂牌为农村商业银行。而未达到改组条件,未完成改制的仍然称为xx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是农信社向银行进行转变的一种形态。

由于各地农信社和农商行相对独立,而又因为我国有独立的直辖市,会形成农商行形式以及管理的不同。

北京、上海、深圳、重庆这些直辖市的农商行,属于大一统的大型农商行。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和商业银行无本质差别,没有省联社统一管辖,因为省联社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这种大一统的商行模式是最为先进的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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